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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座谈会

时间:2018/6/4 16:32:00  来源:

 

茂名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党

支部书记座谈会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征求对农村、社会组织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意见建议的通知》的要求,市社会组织党委于6月1日下午在市民政局9楼小会议室召开各党支部书记座谈会。

会上,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吕飞同志和大家一起学习了《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党支部对《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3点修改意见。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亮同志对党支部工作提出了五个要求:

一、严格执行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

二、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

三、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认真按照16字总要求和5个阶段25项流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培养教育到位、工作程序规范、资料健全完备。

四、搞好阵地建设,党员活动室的建设应坚持“党建元素庄重、功能设施齐备、环境氛围优良、党员群众满意”原则,按照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有台账的“六有”标准进行规范建设,保证党员有地方学习、有场所开会、有空间议事、有阵地活动。

五、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党支部应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账,做到资料完备、工作留痕、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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