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办理章程修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
自《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等(附件1-5)发布以来,全市性社会组织多数已适时启动章程修改,促进了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制度建设。但是也有少数社会组织未按新版示范文本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在此,市民政局提醒有关社会组织,要抓紧启动章程修改程序及办理变更事项,为推进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2年4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且未按省发布的新版章程示范文本修改章程的社会组织;2019年机构改革后,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固定住所等变更但未修改章程的社会组织。
二、办理程序
有关社会组织依照章程修改程序完成后,请登录:“茂名市社会组织信息网”(浏览器网址为:http://mmnpo.maoming.gov.cn/),操作指引: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业务办理)输入账号(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录成功后,再点击左侧菜单的“修改章程”、“变更业务主管单位”、“住所变更”等相应入口,按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填写(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页面,扫描或拍照上传)。
三、其他
(一)网上填报操作、填报系统故障咨询:0668-2898913、2898933或系统软件公司客服热线:020-87554998;
(二)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楼盘1号楼二楼市行政服务中心9-16号综合窗口。
附件:1.广东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doc
2.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doc
3.广东省异地商会章程示范文本.doc
4.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doc
5.广东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doc
茂名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