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性社会团体2020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1/22 10:17:00 来源:
各全市性社会团体: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进行了年度检查。经核查,现将未按照规定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和要求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通报如下(见附件)。
附件:茂名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性社会团体2020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pdf
茂名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9日